党委会工作职责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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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执行同级党员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2.学院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重要措施;

3.学院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5.意识形态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事项;

6.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7.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工作的重要事项;

8.研究院级(含)以上党员的表彰奖励及推荐工作,研究违纪党员的处分工作;

9.加强对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统一战线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

10.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提交理事会的事项:

1.学院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的意见建议;

2.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意见建议;

3.学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的意见建议;

4.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及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意见建议

5.学院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重要事项的意见建议;

6.学院干部聘任工作的意见建议;

7.学院人才工作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要人才工程计划的意见建议;

8.理事会征求党委会意见的其他重要事项

党委把好政治关的事项:

1.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专业建设、校园建设等学院内涵发展的重要工作和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

2.参与国家或地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学院重大项目立项和安排方案;

3.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的重要事项;

4.意识形态工作:院内各种讲座、讲坛、论坛的开设,各种宣传媒体的政治把关

5.教材编写、选用的政治把关;

6.省部级以上重大表彰推荐,校级重大表彰事项

7.学院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中,与理事会、院行政共同做好政治把关

8.人才引进政治把关

9.招生政策制定把好政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