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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0-07-20
浏览次数: 1830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0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年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从省内企业选聘一批科技型企业家、技术能手(含文化、金融、服务业等领域),担任高职院校产业教授。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聘期四年。

(一)选聘条件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获得以下称号之一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匠”;省、市企业首席技师;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大中型外企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国家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企业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双创计划”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技能等级;

4.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1964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国家级人才且身体健康的,年龄可放宽到70周岁(1950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选优先选聘

1.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社科奖,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并被企业实际应用,或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

2.近五年,参加过所在企业与高校实质性产学研合作的;

3.在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技术技能,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4.在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题;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

5.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6.在授艺带徒方面,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主持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产教融合平台建设项目等并取得一定成效;

7.积极发掘、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工艺。

  二、产业教授工作职责

1.参与制订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以导师身份指导高职院校年轻教师或学生生产实践、科技创新;每年至少参与合作院校教研活动4次,每年为合作院校作讲座不少于1次;

2.推动所在企业与高职院校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3.推动所在企业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实践创新基地,实施现代学徒制等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项目,与高职院校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三、申报程序

1.有关单位严格对照选聘条件,物色优秀人选,于81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岗位申报表电子档(附件)报至组织人事处

2.组织人事处汇总后上报学院,经学院研究同意后确定推荐名单。我院申报名额不超过4人。

3.815日前,省有关部门将向社会统一发布第批产业教授岗位。如我院申报岗位通过审核,另行通知入选人员准备申报材料。

附件:江苏省第批产业教授(高职类)岗位申报表

附件:江苏省第八批产业教授(高职类)岗位申报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20日